考核 
项目 
 | 考核内容考 
 |  核 指 标 
  | 
一、 
乡 
镇 
规 
划 
  | 1. 规划编制 
  
 | 1.1 镇(乡)规划编制审批完成; 
1.2 镇(乡)建成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达到100%; 
1.3 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全部编制完成; 
1.4 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确定的保留村庄规划修编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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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规划管理 
  
 | 2.1 镇规划区“一书两证”发放率100%; 
2.2 乡和村庄规划区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发放率100%; 
2.3 违法建设立案查处率达到100%,处结率达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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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设 
施 
建 
设 
与 
环 
境 
整 
治 
  | 3. 村镇道路 
  
 | 3.1 村镇人均道路面积达到20平方米; 
3.2 村镇道路面积硬化率达到80%; 
3.3 镇区主干道路灯配置率达到90%,路灯覆盖率达130盏/ 
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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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村镇供水 
  
 | 4.1 村镇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 
4.2 村镇水质合格率达到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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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村镇供气 
 | 5.1 燃气普及率达到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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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镇区集中供热 
 | 6.1 集中供热率达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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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镇区绿化 
 | 7.1 人均绿地面积8平方米以上; 
7.2 镇区绿化覆盖率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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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环境整治 
  
 | 8.1 主要干道无“三大堆”; 
8.2 市场规范有序,主要干道无占道经营; 
8.3 广告牌匾设置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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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村 
镇 
管 
理 
  | 9. 管理体制 
  
 | 9.1 管理机构健全; 
9.2 工作经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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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管理队伍 
 | 10.1 有乡镇执法、保洁、绿化养护队伍,人员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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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档案管理 
  
 | 11.1 档案资料收集管理规范; 
11.2 专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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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节 
能 
减 
排 
  | 12. 污水处理 
  
 | 12.1 有污水处理设施; 
12.2 镇区污水处理率达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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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环境卫生 
  
 | 13.1 实施“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建有垃圾中转站或 
集中垃圾处理厂; 
13.2 生活垃圾集中转运率达到60%; 
13.3 水冲公厕3处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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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墙材革新和建筑 
节能 
  | 14.1 新型墙材应用率达到70%; 
14.2 建筑节能达标率达到70%; 
14.3 太阳能热水器应用普及率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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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农 
房 
与 
社 
区 
建 
设 
  
 | 15. 农房建设与危房 
改造 
  
 | 15.1 完成年度农房建设任务; 
15.2 完成年度危房改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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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农村社区公共服 
务设施 
  
 | 16.1 医疗卫生、教育、文化体育、商业网点、警务设施配套 
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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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农村社区基础设 
施 
  
 | 17.1 道路硬化率100%; 
17.2 有集中绿地或小公园; 
17.3 主要道路路灯配置率100%,亮灯率100%; 
17.4 垃圾清运率100%; 
17.5 污水集中处理率50%; 
17.6 公交通达率100%; 
17.7 社区燃气普及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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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农村社区物业管 
理 
  
 | 18.1 物业管理制度健全; 
18.2 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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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公 
共 
服 
务 
和 
社 
会 
保 
障 
  
 | 19. 公共服务和社会 
保障 
  
 | 19.1每千人医院床位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农村五 
保老人集中供养率、万人刑事案件立案数等按省政府的要求执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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