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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吉政办明电[2005]111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上保持了基本稳定。但是,进入四季度,一些行业和领域伤亡事故有所抬头,特别是11月13日,中石油吉化分公司双苯厂发生爆炸事故,并次生松花江水体污染事件,社会影响比较大,教训十分惨痛。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12月1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上升势头,现就抓好今冬明春的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当前,我省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各级人民政府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树立安全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以人为本”的理念,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强化责任,转变作风,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亲自部署,集中精力,突出重点,狠抓落实,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恪尽职守,尽职尽责,要紧紧抓住本行业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加大督查、检查和联合执法力度,不折不扣的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真正落到实处。

  二、集中力量,突出抓好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狠抓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等措施的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21号)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规定,加大工作力度,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规范煤矿开采行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今冬明春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认真落实国家安监总局提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七项措施,重点打好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年底前,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没有取得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经省整顿关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为关闭的煤矿,各级地方政府必须认真组织实施关闭,有关部门要吊销证照、切断电源、停供火工品、遣散人员,彻底关闭井口,防止死灰复燃。要对技术改造、改扩建、新建和资源整合矿井进行检查复核,凡工程项目及设计未经审批、未履行“三同时”审核手续、擅自违法施工或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的,必须坚决整顿或依法关闭,防止借“技术改造”、“改扩建”、“资源整合”之名,拖延或逃避关闭。要落实责任,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要以瓦斯监控系统联网和矿井通风能力核定为重点,加快煤矿瓦斯治理工作进度,12月31日前,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的国有重点煤矿必须实现矿务局内部瓦斯监控系统联网,瓦斯灾害严重的产煤县(市、区)必须实现县(市、区)域联网。同时,要坚决制止煤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共同监督检查煤矿关闭整顿工作,落实停产整顿措施,省关闭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各主要产煤地区开展联合督查,督促各地区按期实现矿井关闭目标,保证完成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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