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完成工作计划10分。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证率为100%,未达到100%扣5分;采石场应杜绝扩壶爆破,按此种方法爆破的扣5分。
四、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信息体系,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力度,落实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经费,配备专人从事信息化建设和网络维护工作,并及时将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动态等信息在政府网站发布。同时按照国家局《安全生产调度统计规范》和《全省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工作考核办法》规定执行。该项指标为10分,未落实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经费,扣2分;未成立信息化工作领导机构,扣2分;未安排专职信息技术联络员,扣2分;未建立政府网站,扣2分;网站信息未定期更新,扣2分。
五、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查清本地区的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并登记建档,落实监控和整改责任,督促、协调存在隐患的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整改工作。该项指标为10分,
(一)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没有查清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扣5分;没有对重大危险源分类、分级、建档,扣2分;没有重大危险源动态监控情况,扣1分;没有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扣2分。
(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没有查清重大隐患基本情况,扣3分;没有重大隐患监控情况,扣1分;没有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措施,扣1分;没有制定重大事故隐患应急救援预案,扣1分;没有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监控和整改责任人,扣1分;没有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情况,扣1分。
六、制定完善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各项分预案,并经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签署后,报上一级政府备案。年内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该项指标为10分,没有进行演练,扣5分;没有演练方案和演练总结,各扣1分;没有完善预案并没有报上级政府备案,扣5分。
七、加强软环境、政行风和法制建设。要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执法行为公正、透明,对违法行为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严查。同时要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执法检查和事故调查处理。该项指标为10分,存在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涉及安全事项予以批准或验收情况,扣5分;存在对违法行为举报不依法处理情况,扣5分;越权设定行政许可项目,事故查处没有做到“四不放过”的取消该项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