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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检查项目

目标分值

检查标准

检查得分

第三部分

 

机电运输

 

38分

1.    设备的转动部分和带电裸露部分保护

4

作业人员易触及到的或低于2.2米的设备传动部分及裸露带电部位无保护罩不得分,保护罩或防护栏不合格的扣2分,扣完为止。

 

2.    电源开关

3

应设置绝缘保护箱并加锁,无绝缘保护箱不得分;未加锁的扣2分。

 

3.    接地保护

3

机电设备无接地装置扣3分。

 

4.    用电警示牌

3

企业必须备有电气设备停电检修应悬挂的警示牌,无警示牌此项不得分。

 

5.    固定线路安全

3

从变压器至采场边界的供电线路使用固定线路,不使用的此项不得分。

 

6.    移动用电设备

4

移动电气设备使用橡套电缆,不使用橡套电缆的此项不得分。

 

7. 电缆线接头

4

电缆线接头或破损150米之内超过10个此项不得分。

 

8. 电线架设

5

常用电线路高架不足2.5米或不使用低压护套绝缘线的,此项不得分。

 

9. 线路安全

3

使用挂钩线、破股线、地爬线和绝缘不合格的导线接电,此项不得分。

 

10、厂内机动车检验

3

厂内机动车未经有资质部门检验合格的不得分。

 

11. 配电室安全管理

3

配电室室内有易燃物、杂物的此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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