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90分以上为优秀;指导其向安全质量标准化迈进。
89-70分为合格;加大监管力度,促使其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条件。
69分以下为不合格;经复查仍不合格予以处罚或停产整顿。
检查组结论:
企业负责人(签字): 检查人员(签字):
200 年 月 日
附件2
长春市砖瓦厂安全生产条件复核检查表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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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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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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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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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20分)
| 现场作业(42分)
| 机电运输(38分)
| 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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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项目
| 目标分值
| 检查标准
| 检查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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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综合管理
20分
| 1、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5
| 作业现场无安全管理人员此项不得分;安全管理人员无证的扣3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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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全教育培训
| 5
| 全员培训,未培训扣5分;培训无记录或无试卷的每缺一项扣2分,现场检查发现工人上岗未培训的扣2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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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格证书
| 5
| 特种作业人员有资格证书且随身携带,有证书不随身携带视为无证。持证率低于100%的此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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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安全工作记录
| 5
| 每周至少一次安全会议和安全检查,并有记录,每差一项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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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现场作业
42分
| 1. 采场阶段高
| *
| 人工开采阶段高度大于1.8米,机械开采高度大于机械最大挖掘高度的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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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采土作业面坡面角
| *
| 人工开采工作阶段坡面角大于自然安息角的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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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采土地点
| *
| 在道路、桥梁、堤坝和电线杆安全保护距离内(15米)采土的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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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采坑安全出口
| 4
| 开挖深度大于3米的砂坑、土坑要有2个能行人的斜坡出口,无两个出口的此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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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废弃或闲置的开采区边坡管理
| 5
| 废弃或闲置的开采区域边坡角大于自然安息角的此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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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有坠落危险的倒料场管理
| 5
| 有坠落危险的倒料场必须设置挡车器,未设置的此项不得分,挡车器低于厂(场)内最大运输设备轮胎高度五分之二的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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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文明生产
| 5
| 作业现场文明生产,现场脏、乱、差的扣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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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窑身要求
| 4
| 有明显的裂痕和凹凸现象的扣2分,有坍塌迹象的扣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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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砖窑作业点照明设施要求
| 4
| 砖窑作业点无照明设施此项不得分;照明设施不全的扣2分;移动照明设备未使用安全电压的扣2分,扣完4分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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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防护标志
| 5
| 作业范围内危险区域设立防护栏或警示标志,无防护栏的此项不得分,无警示标志的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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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违章作业
| 10
| 现场检查发现有违章作业的扣5-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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