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协调、公安部门、交通部门、质监部门,深化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安全整治和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工具、人员资质的整顿治理及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依法进行监督检测,加强对运输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和剧毒溶剂等重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监控,重点打击超载、超速,防范翻车引起的泄漏事故,防止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全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状况明显好转。
(四)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深化安全标准化工作
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加油站和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经验、实用技术,进一步应用和推广阻隔防爆技术。按照省局的要求组织全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把安全标准化工作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和行政许可工作结合起来,规范和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使新、改、扩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在建设时安全设施、设计和施工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督促和指导企业提高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的自觉性,培训相关人员,使企业尽快了解和掌握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基本方法、途径和标准。逐步加大企业安全投入,尽快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管理水平。
(五)开展以查隐患、抓整改、反“三违“为主要内容的整治活动
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继续开展以查隐患、抓整改、反“三违“为主要内容、以安全标准化为手段、以液氯和液氨等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高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管理水平。
(六)监督、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监督、指导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和使用剧毒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单位,依法登记。
(七)加强对已经取得许可企业检查力度
对已取得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许可取得后安全管理有无滑坡,基础工作是否得到进一步的充实和完善,安全培训教育是否定期开展,安全三项制度是否落到实处,应急救援预案是否进一步完善,应急演练是否开展。
三、整治进度
(一)2007年6月15日前完成小化工厂清理整顿工作。
(二)2007年8月15日前完成液氨、液氯等使用、储存企业的整治工作。
(三)2007年9月15日前完成其余专项整治内容,11月15日前完成专项整治抽查、验收和上报整治总结工作。
四、整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