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长春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长安委办字[2007]3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安委办《关于印发2007年吉林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吉安委办字[2007]7号),加强我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巩固我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现将《2007年长春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和《2007年长春市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2007年长春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2.2007年长春市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二OO七年三月五日
附件1:
2007年长春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一、整治目标
加强对已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的企业和小化工企业的规范管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指导、协调和监督,深入开展液氨、液氯等使用、储存企业的整治,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工作,规范和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强化隐患治理和反“三违”工作,全面提高我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素质和安全防御能力,遏制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实现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重点
(一)开展小化工企业清理整顿
对小化工企业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工艺落后和不符合规划的化工企业进行清理整顿,依法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企业,督促周边安全距离不足的化工企业搬迁,继续开展中小化工企业防止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污染排放措施落实工作。
(二)深入开展液氨、液氯等使用、储存企业的整治工作
在近几年液氨、液氯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液氨、液氯使用、储存企业的安全监管,对不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企业进行治理,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存在重大危险隐患的企业,必须停业进行整改,并建立液氨、液氯等使用、储存企业数据库,加强日常检查监督。
(三)深化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