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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表彰2006年度安全生产特别嘉奖单位、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长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表彰2006年度安全生产特别嘉奖单位、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长安委字[2007]2号)


  200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单位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发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扎实工作,勇于创新,为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批成绩卓著、事迹突出的单位、集体和个人。为全面提高我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不断加强队伍建设,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长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命名长春市水务集团等15个单位为“长春市2006年度安全生产特别嘉奖单位”;长春邮政局等81个单位为“长春市2006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等81个集体为“长春市2006年度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王金矿等229名同志为“长春市2006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和《长春市安全生产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戒骄戒躁、保持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同时号召全市各企业的广大干部职工向他们学习。学习他们爱岗敬业、任劳任怨、不畏艰险的奉献精神,立足本职工作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实现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1、长春市2006年度安全生产特别嘉奖单位名单
  2、长春市2006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名单
  3、长春市2006年度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单位名单
  4、长春市2006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名单

  二00七年二月十四日

  附1:
  长春市2006年度安全生产特别嘉奖单位名单

  长春水务集团
  长春供电公司
  吉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大唐长春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长春一汽四环集团有限公司
  长春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长春商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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