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做好国庆节及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吉政办明电[2007]124号)
各市 (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 (市)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
9月20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当前,国节庆即将来临、党的十七大即将召开,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做好国庆节及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推进各级政府和企业两个责任制的落实
各级人民政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责任主体,要以对党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把确保安全生产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以更加严格的要求,更加果断有效的措施,更加严厉的责任追究,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和隐患点,亲自组织研究制订防范措施;分管负责同志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深入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抓好责任和措施落实。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紧紧抓住本行业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加大督查、检查和联合执法力度,不折不扣地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真正落到实处。要全面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高危行业各类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资质管理,指导督促各类企业建立健全以第一责任人为中枢的安全责任体系,把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车间、班组、岗位。要指导各类企业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监督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操作标准和落实管理制度,做好隐患排查整改等工作,认真执行新建和改扩建安全生产 “三同时”制度,搞好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监控和应急预案的落实,推动企业安全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回头看”阶段工作,务求实效
省安委会办公室已经制定了 《全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回头看”阶段方案》,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抓好组织实施,继续深入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落实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做到隐患排查治理的经常化、制度化。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立即制定 “回头看”阶段工作方案。前一阶段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效果不明显的基层和企业,要重新“补课”;对尚未开展排查治理的规模以下小企业要再次部署,各相关部门要检查落实,不留死角。对已经列入整改计划的重大隐患,要落实责任、资金和预案,限期整改。要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长效机制。企业要建立健全岗位、车间、工厂、公司4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和危险源分级管理制度,实施动态监控。各地、各部门要掌握本行政区域、本行业内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和分布情况,健全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要把排查治理自然灾害方面的隐患、严防引发事故灾难,作为排查治理隐患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一环,切实抓紧抓好。各地、各部门要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健全完善自然灾害的预报、预警、预防和救助体系,及时对水库、涵闸、堤防工程设施、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除险加固;要通过科技进步,进一步提高自然灾害预报预警信息的及时、准确性,加强对企业及城市社区、乡村防灾避险的指导。各类企业特别是工矿企业,要对自然因素和周边环境可能带来的威胁、隐患进行全面排查,落实防汛、防洪、防台风、防透水、防坍塌、防泥石流、防雷电等措施;存在淹井隐患的矿井,暴雨、台风期间要停产撤人,不得进行井下作业。各地和各企业要加快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培训演练,配备必要的设备和物资,提高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