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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下发《2008年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检查项目

目标分值

检查标准

检查得分

第三部分

 

机电运输

 

40分

1、设备的转动部分和带电裸露部分保护

6

作业人员易触及到或低于2.2米的设备传动部分及裸露带电部位无保护罩不得分,保护罩或防护栏不合格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

 

2、电源开关

4

无绝缘保护箱扣4分;未加锁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

 

3、接地保护

4

现场检查,发现有一台机电设备无接地保护的此项不得分。

 

4、用电警示牌

3

企业必须备有电气设备停电检修应悬挂的警示牌,无警示牌此项不得分。

 

5、电线架设

4

常用电线路高架不足2.5米或不使用低压护套绝缘线的,此项不得分。

 

6、线路安全

5

使用挂钩线、破股线、地爬线,此项不得分。

 

7、移动用电设备电缆

4

移动用电设备不使用橡套电缆的此项不得分。

 

8、电缆线接头

 

4

电缆线接头或破损处150米之内超过10个此项不得分。

 

9、空压机安全管理

3

空压机无安全阀或压力表的不得分;安全阀或压力表失效的扣2分。

 

10、厂内机动车检验

3

厂内机动车未经有资质部门检验合格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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