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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2008年全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七)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型药物。积极引导中小化工企业采用可靠的工艺技术,提高自动控制水平。加强和规范加油站的安全管理,开展加油站安全专项检查,大力推广应用阻隔防爆和道路运输监控等适用安全技术。继续引导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机械化、标准化生产,提高本质安全度。

  三、加强联合执法,切实做好烟花爆竹“打非”工作

  (一)落实好联席会议制度。发挥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完善工作机制,推进联合执法,提高监管效果。研究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机制和方法,完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控系统。加强公安、交通、质监、安全监管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力度,逐步减少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加强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和剧毒溶剂等重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监管,合理规划和建设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卸载基地。

  (二)继续推动地方政府落实烟花爆竹“打非”责任。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安委〔2006〕3号)精神,督促各级地方政府落实“打非”责任,重点落实县、乡的安全监管责任;完善“打非”联动工作机制,加大“打非”力度,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窝点。研究有效方法,建立信息通畅、反应迅速、打击有效的“打非”工作机制,提高“打非”工作效率。

  四、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和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强化对有关中省直企业的安全监管

  (一)发挥安全服务机构、专家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撑作用。学习借鉴部分地区“查找隐患有专家参与、重大隐患有专家认定、治理方案有专家审核,整改过程有专家指导、整改验收有专家把关”的好做法,借助专家的力量强化安全监管,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的效果。支持有条件的安全生产咨询服务机构,开展服务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活动。对中小化工企业和烟花爆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咨询和指导。

  (二)继续加强中省直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有关中省直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依靠技术进步,加大安全投入;继续开展反“三违”活动,加强对外来施工队伍和特殊作业环节的管理,努力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审批程序,加强新建项目试生产备案工作,确保新建项目安全运行。发挥有关中省直企业对全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带动化工行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化工行业的安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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