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专项督查内容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专项督查内容
一、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冶金有色、石油天然气开采
(一)督查的重点内容:
1.对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超过有效期限的查处工作情况。
2.非煤矿山及冶金企业贯彻落实“三同时”制度情况。
3.季节性露天开采企业开工前安全检查落实情况。
4.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具体落实情况。
5.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情况,以及打击非法开采、超层越界、以采代探情况。
6.尾矿库专项整治和隐患治理落实情况。
7.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机械通风专项整治和露天采石场中深孔爆破技术实施情况。
8.组织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冶金企业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情况。
9.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防井喷失控、防硫化氢中毒措施落实情况。
(二)对生产经营单位督查的重点内容:
1.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冶金有色企业、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具体方案的制定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2.金属非金属矿山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资料建设情况。
4.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和风险抵押金制度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
5.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冶金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情况。
6.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管理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
7.加强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
8.中小型露天矿山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实施贯彻情况。
9.关于加强高压油气田井控管理和防硫化氢中毒工作意见的落实情况。
10.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演练情况。
11.现场检查内容按照《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冶金有色、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机械制造行业(领域)企业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意见》(长安监管综字〔2008〕19号文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进行。
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
(一)化工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
1.对各地督查的重点内容:
(1)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措施与效果,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