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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长春市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危险物品和重要设施安全监管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

  (四)总结阶段(7月中旬)。各县(市)、区(开发区)要认真总结这次专项检查工作,要总结成绩,找出经验,提出存在问题,研究下一步工作,努力提升自身的安全监管水平,夯实从业单位整体安全生产基础,保持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发展。各县(市)、区(开发区)7月25日前将这次专项检查工作总结书面报市安全监管局危化处。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开发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坚决贯彻落实《长春市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危险物品和重要设施安全监管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危险物品和重要设施安全监管,对维护社会安全与稳定至关重要。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要站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顺利进行的高度,积极主动、全面扎实地做好各项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安全监管部门,要全面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危险物品和重要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成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从组织领导、任务分工、力量配备、责任落实等方面制定工作方案,立即对本地区安全生产领域加强危险物品和重要设施监督管理工作进行部署,并组织力量加强监督检查,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方案科学、措施严密、协调有序、保障有力,扎扎实实、全力以赴做好安全生产领域危险物品和重要设施安全监管工作,不给敌对分子以任何可乘之机。
  (二)加强联系,主动配合,建立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各县(市)、区(开发区)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与当地公安等有关部门的联系,主动配合,建立机制,加强协作,提高协调联动和应急处置能力。对油气管线等“生命线”和重要设施,要协调有关企业,提请地方政府加强安全保卫,确保安全。
  (三)加强应急值守,严格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建立和完善值班制度。重要敏感时期要坚持领导带班,应急救援队伍24小时备勤,发生重大事件立即上报。
  各县(市)、区(开发区)安全监管部门应于5月15日前将分管领导、牵头部门及其负责人名单和24小时联系方式报市安全监管局危化处。
  (四)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整顿工作,要排查到位,整改到位,不留死角,落实责任,进行“回头看”再检查,对隐患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不能按时完成隐患整改等安全问题的从业单位,必须依法加重处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努力提高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五)目前是我市企业生产、经营、储存、运输旺季,也是非法现象增多、事故多发时期。各地务必要高度重视,协调好相关部门,加强打非工作,加重处罚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行为,努力保持全市安全生产秩序的稳定。
  联 系 人:高原 王睿
  电  话:0431-88777083(传真)
  电子邮箱:www.ajwh1412@163.com
  附表:1、危险物品及重要设施基础情况表
  2、应急救援建设情况表

  附表1:
  危险物品及重要设施基础情况表
  填报单位:                         年  月  日

项 目

企 业(个)

隐患

(个)

重 大

危险源

(个)

管理

制度

是否

完善

责任制

是 否

分 解

落 实

职工是否培训

产品流向

是否登记

废 渣、液

是否有防护措施

生产

经营

仓储

运输

使用

含何种

毒 物

年产量

(T)

是否回收处理

火工品

           

 

 

  

易制毒化学品

               

易制爆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

               

烟花爆竹

               

有毒废渣

               

有毒废液

               

重要设施

               

长途输油管线

               

长途输气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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