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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肇庆市减灾委员会的通知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肇庆市减灾委员会的通知
(肇府办〔2009〕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和省驻肇有关单位:

  为保障我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顺利进行,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市政府决定成立肇庆市减灾委员会。肇庆市减灾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主 任:李 天(副市长)

  副主任:莫优年(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劳伟明(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刘 梅(肇庆军分区副司令)

  林永红(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王志坚(市经贸局副局长)

  石 抗(市教育局机关党委副书记)

  徐培春(市科技局副局长)

  陈卓立(市公安局副局长)

  罗毅刚(市民政局副局长)

  钟国祥(市财政局副局长)

  顾立仁(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梁伟雄(市建设局副局长)

  徐澎涛(市交通局副局长)

  梁金荣(市水利局副局长)

  张伙明(市农业局副局长)

  邱建华(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张 明(市卫生局副局长)

  孔繁德(市环保局副局长)

  欧建军(市统计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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