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肇庆市减灾委员会的通知
(肇府办〔2009〕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和省驻肇有关单位:
为保障我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顺利进行,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市政府决定成立肇庆市减灾委员会。肇庆市减灾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主 任:李 天(副市长)
副主任:莫优年(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劳伟明(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刘 梅(肇庆军分区副司令)
林永红(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王志坚(市经贸局副局长)
石 抗(市教育局机关党委副书记)
徐培春(市科技局副局长)
陈卓立(市公安局副局长)
罗毅刚(市民政局副局长)
钟国祥(市财政局副局长)
顾立仁(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梁伟雄(市建设局副局长)
徐澎涛(市交通局副局长)
梁金荣(市水利局副局长)
张伙明(市农业局副局长)
邱建华(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张 明(市卫生局副局长)
孔繁德(市环保局副局长)
欧建军(市统计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