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政府关于认真抓好2010年烟叶工作的通知
(遵府办发〔2010〕105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切实抓好2010年全市烟叶工作,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烟叶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打牢基础、突出特色、全面提升、创新发展”的工作要求,以现代烟草农业为统领,以合同管理为主线,强化管理,提升水平,努力实现遵义烟叶突破性发展。
目标任务:全市生产收购烟叶190万担,指导种植面积70.31万亩;上中等烟率达85%以上,烟叶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95%以上,上部烟叶一次性砍烤80%以上,户均种植面积20亩以上,单产达135公斤/亩;全面完成现代烟草农业基地单元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等任务目标。
二、严格执行政策,稳定种植规模
(一)严格执行计划政策。2010年全市烟叶生产计划190万担,各县、区(市)要按照《2010年遵义市烟叶生产收购计划分解表》分解的计划,将计划层层分解到镇(乡)、村,落实到农户、到地块。特别是新增的23.74万担计划,一定要采取强有力措施落实到位,确保190万担计划任务全面完成。
(二)严格执行烟叶价格和生产投入补贴政策。2010年收购价格总体不动、小等级价格不动、价区不动,烟叶生产投入补贴政策不变,每担30元肥料补贴标准不变,改为生产技术质量补贴。各地要按照2009年投入比例,认真测算生产投入,及时报市烟草专卖局批复后执行。生产扶持要投向合理、投入到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增加或克扣生产投入补贴。
(三)加大政策宣传。对2010年价格、价区、投入补贴不变的政策,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宣传到村、到户,做到家喻户晓。
(四)强化合同管理。要严格按照“烟农申请、资格审查、数据核实、张榜公示”程序,在移栽前与烟农签订好烟叶种植收购合同,建立合同管理档案,实行可追溯。要按照实际单产水平与烟农逐户约定种植面积,约定种植株数,并按标准发放肥料、烟苗。要以合同为抓手,搞好烟叶生产过程控制,核实面积和移栽株数,确保栽足株数、栽实面积,严禁无合同移栽。凡签订合同的烟农要签订承诺书。签订的合同必须及时发放到烟农手中,严禁代保管合同,杜绝虚假合同和空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