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文化局关于签订2003年《信访工作包保责任书》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信访工作的精神,根据市信访办的具体要求,结合我系统的实际情况,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与局属各单位签订2003年《信访工作包保责任书》。
二OO三年三月十三日
信访工作包保责任书
为充分发挥文化系统基层信访工作化解矛盾、稳定社会、维护大局、服务经济的作用,正确解决文化系统群众个人、集体上访问题,市文化局特与其直属单位签订信访工作包保责任书。
一、信访组织健全,主管主抓,领导人员落实,严格落实信访责任制,把信访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规划之中,制定出信访工作方案。
二、严格执行党的各项政策法规,重视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从根本上消除信访隐患。
三、对本单位群众个人、集体上访的潜在因素的苗头,每月进行一次排查,及时掌握有关问题。对所涉问题要指定包保人,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和解决的时限要求,把上访的苗头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积极做好超前工作,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坚持疏导为主,做到问题合理解决。发现问题,按“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五、严格执行集体上访的报告制度。如发生集体上访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上级机关通报情况;对发生的越级集体上访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到现场做工作,将上访人领回去,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