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社会文化建设,繁荣群众文化生活
以建设小康文化为目标,以提高人们的文化素质为根本任务,以大型文化活动为载体,努力构建社会大文化发展的新格局。要继续抓好广场文化建设,突出“宣传党的十六大、歌颂党、歌颂改革开放、歌颂人民富裕生活”的主题,构建以文化广场、文博广场为中心的辐射全市的文化活动网络。 全年计划演出200场。各县(市)区要在本区城内培育至少1个固定的文化活动广场,确定安排演出场次,全年不得少于20场。安排好2003年长春市冰雪旅游节闭幕式期间的“新秧歌大赛”和“三节”文化活动。充分发挥群星艺术团作用,计划编排2-3台文艺节目,积极引导专业文化进入广场,提高广场文化活动质量。认真落实国办发[2002]7号文件和吉发[2002]11号文件精神,从加强“四基”(基本阵地、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内容和基本活动方式)建设着手,深入开展文化进社区活动,加强社区文化建设,以街道文化站为依托,完善社区文化活动服务室,建立健全社区文化指导员制度,创办固定的活动场所,尽快建立和完善社区文化信息服务网络。逐步建立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连锁化经营模式。以文明、健康、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占领社区文化阵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文化工作的意见》,推进农村基层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基层文化队伍和乡镇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探索适应农村发展需要的文化活动内容方式,根据当前农民“求富、求知、求乐”的综合性文化需求,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农村基层文化活动,满足广大农民的文化生活需求。
四、依法管理规范文化市场,确保文化市场健康有序繁荣发展
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贯彻江泽民同志“积极发展,加强管理,趋利避害,为我所用”的指示精神,按照《
文化部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市场管理的通知》(文市发[2002]10号)要求,继续加大对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的整顿力度,实行文化许可证制度、入场登记制度、场内巡查制度和岗前培训制度,重点查处超时(24时)经营和未成年人进入问题严查严管。继续压缩电子游戏和录像放映场所。规范发展音像市场,弘扬正版,打击盗版,提高正版音像制品的市场占有率,重点查处制黄、贩黄的“黑窝点”和游商成立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认真贯彻国务院颁布的《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以对企业及产品宣传进行的演出活动为重点,加强对营业性演出市场的管理,加大稽查力度,取缔无证经营,规范演出市场。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三级管理网络”,提高稽查队伍素质,保证文化市场繁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