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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文化局关于举办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长春市文化局关于举办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市人事局关于“各类人才人均年脱产学习时间累计达到12天以上”的要求,为完成好全系统继续教育培训任务,提高专业技术队伍素质,决定举办文化系统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全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员。
  二、培训内容:(1)市人事局统一确定的公共科目《现代科技革命与社会发展》;
  (2) 根据行业特点,就当前热点问题以专题形式进行培训。
  三、培训时间:针对继续教育时间较长(每人每年96学时)的实际,今年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分两次完成。
  1、公共科目(48学时)
  第一期 2003年5月12日-16日
  第二期2003年5月26日-30日
  第三期2003年6月2日-6日
  第四期2003年6月16日-20日
  第五期2003年7月7日-11日
  2、专题讲座(48学时)
  将在8月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报名时间:2003年4月14-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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