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文化局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值班值宿工作的通知
直属各单位:
根据《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欢乐、喜庆、祥和的春节的要求,现就做好春节期间的值班值宿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安排好国庆期间的值班值宿工作,认真落实值班值宿工作的各项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所有值班值宿人员都要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
二、各单位中层以上干部一律要参加值班值宿工作。单位领导要在岗带班,主要领导到外地过节的要向主管局领导报告,并告知外出地点、联系方式,以确保有事能及时取得联系。
三、加强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要注意掌握可能发生事故的苗头,遇有紧急和重要情况,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请示报告制度,立即向带班领导及局值班领导报告,以便妥善处理。
四、公共聚集场所要制定应急预案,确保不发生任何事故。各单位值班值宿表于9月29日前报主管局长、局办公室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