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文化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净化中小学和幼儿园周边文化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体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净月潭旅游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市文化市场稽查支队:
按照《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净化我市中小学和幼儿园周边的文化环境,保证社会安全和稳定,现决定对中小学和幼儿园周边网吧等文化娱乐场所开展一次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加强校园周边文化环境建设,一直是我们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在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的积极努力下,校园周边文化环境有了明显改善。但是,就目前看,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乐观的问题。因此,净化中小学和幼儿园周边的文化环境是保证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迫切需要,也是保持社会安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和稽查单位要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净化中小学和幼儿园周边文化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彻底改变校园周边的文化环境。各地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市文化局成立“净化中小学和幼儿园周边文化环境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文化市场管理处,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统一指挥。对由于领导不力、责任制不落实、官僚作风严重,致使工作造成严重失误的,进行全市通报,并追究有关部门的责任。
二、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周密实施。专项整治行动要积极围绕“净化校园文化工程”展开,重点是:一要彻底排查中小学和幼儿园周边300米范围内的网吧、电子游戏、歌舞、演艺、音像出租(零售)、放映等文化娱乐场所,坚决取缔无照经营的“黑场所”,对严重影响学生学习秩序、身心健康的场所勒令限期迁出或予以关闭。二要严厉打击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对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容留未成年人消费的,加重处罚,直至停业整顿。三要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偏远区域文化娱乐场所的查处,对学校附近的文化娱乐场所重点布控,逐一排查,彻底查,认真查,反复查。四要查处安全隐患,特别是商家密集的文化经营场所,与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保安全”活动结合起来一并进行。各级文化部门要在实施专项整治前,事先与区域内的中小学和幼儿园取得联系,说明情况,听取意见,确保收到实效。
专项整治分两个阶段,从现在到11月底,为第一阶段,实施集中整治;从12月初到12月底,为第二阶段,由市文化局统一组织实施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