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文化局关于印发《长春市文化局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认定审批暂行办法》的通知
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长春市文化局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认定审批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试行。请结合你们的实际情况,切实加强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认定和管理,并将试行情况及时报局人事处。
二〇〇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长春市文化局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认定审批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素质,根据市人事局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含员级资格和助级资格,本办法适用于以考代评以外其他专业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认定。
第三条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认定要本着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兼顾工作实绩与现实表现进行。
第二章 一般认定
第四条 员级资格的认定 全日制大、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初步掌握相关业务基础知识、工作方法和技能的,可以认定员级职务资格。非全日制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满一年的,可以认定员级职务资格。“五大”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满二年的,可以认定员级职务资格。
第五条 助级资格的认定 获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获学士学位或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初步掌握相关业务基础知识、工作方法和技能的,可以认定助级职务资格。非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满一年,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满三年的,可以认定助级职务资格。
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三年以上并任管理员二年,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五年以上(“五大”中专六年以上)并任员级职务四年(卫生五年)以上,可以认定助级职务资格。
第六条 艺术系列中的演员、演奏员和舞台技术三个专业认定不要求学历,其认定参照以下标准:
(一) 四级演员:初步了解本专业知识,受过基本功训练;能在导演或艺术指导的启发帮助下完成演出任务,有一定的培养前途。西方唱法的歌唱演员,须能模仿用外语发音,演唱简单的外国歌曲。
(二) 四级演奏员:初步掌握乐理知识,受过一定的基本功训练;能在指挥或艺术指导的启发帮助下完成演奏任务,有一定的培养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