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文化局关于做好2005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直属各单位:
2005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加强各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认真吸取吉林市中百商厦“2、15”特大火灾事故的深刻教训,防止类似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确保全系统职工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两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两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站在代表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本着对国家和人民负责的态度,对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周密、细致的安排。加强领导,确保万无一失。
二、各单位“两节”期间要组成检查组,对本单位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并结合今年“冬防”工作和全市火灾隐患大排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和火灾隐患及时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落实具体责任人和具体措施,死看死守。
三、“两节”期间要组织召开全体职工大会,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全面提高职工的防火、防盗意识。特别要做好重点部位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四、加强对文件、印信、档案、贵重物品的管理,实行专人管理,节日期间要锁好封严,严防失窃。
五、认真落实各项防火措施,严格遵守有关烟花爆竹燃放的管理规定,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六、严禁在办公室存放现金、有价证券以及贵重物品。财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不准超额存放现金。
七、认真贯彻执行值班、值宿制度。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值宿工作,各单位分别于2004年12月28日、2005年2月4日前上报元旦、春节期间的值班、值宿名单。要教育值班、值宿人员要恪尽职守,尽职尽责,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安全保卫、防火干部要认真贯彻执行本通知精神,高度重视“两节”期间的“四防安全”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负起责任,做到万无一失。局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人员在“两节”期间对各单位的防火工作、值班值宿工作进行抽查,对节日期间玩忽职守,漏岗人员要进行批评教育,对因此而造成损失的单位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