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文化局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了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使广大群众度过安定、欢乐、祥和的国庆佳节,按照省文化厅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和稳定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和稳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意识,高度重视安全和稳定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和工作机制,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安全稳定工作,督促检查有关措施的落实,要根据新形势,不断完善安全稳定工作规章制度,把各项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
三、保持政治上的敏锐性,切实防范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严防暴力恐怖事件的发生。各单位要提高警惕,密切注意境内外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活动的新动向,防止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利用节日举办文化活动之机搞煽动破坏活动和策划暴力恐怖活动,严防“法轮功”顽固分子利用节日期间滋事和从事破坏活动。
四、深入排查,做好群众信访工作。各单位要及时了解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要根据《
信访条例》规定及时处理,化解矛盾,从源头上消除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各种不稳定因素。
五、加强对大型文化活动安全保卫工作和对公共文化场所安全检查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对大型文化活动的审批和管理工作,要本着“职能有分工,责任无先后”的态度,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大型活动的消防预案和现场的监督,要督促主办单位制定和落实安全保卫措施,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防万一。
六、各单位要组织进行内部安全保卫检查。特别要加强对水、电、气、热等设备机房及职工食堂、库房、出租房等重点部位进行以防火、防盗、防爆、防毒等为重点的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七、安排好节日值班工作。各单位要安排好节日值班工作,保持24小时通信联络畅通无阻。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要按时交接班,不得脱岗空岗。要坚持领导带班制度,除了安排专人在单位值班外,各单位还要安排领导带班,并把领导带班日程表报局办公室,节日期间将对各单位值班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