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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文化局关于开展2005年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长春市文化局关于开展2005年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市直机关各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在长中直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长春市人事局2005年职称工作会议精神,我局为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的主管部门。2005年以上四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
  申报档案初级职务须提交的材料有: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市人事局今年统一印制的,每份评审表都要求贴小2寸彩照1张)一式2份;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一览表》一式9份;
  3、学历证书(符合评审条件要求的那一个);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5、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申报材料中的证书均要报原件。在报送评审材料时,每人交评审费80元、证书工本费5元。
  二、时间安排
  1、申报初审时间:2005年10月10日至10月28日为申报接收材料时间。
  2、评审时间:2005年10月31日至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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