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
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法人要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规范本单位成员的消防行为,确定主管负责人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日常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的长效机制,全力推动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社会化的新格局。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消防、了解消防、支持消防、参与消防”的浓厚氛围。
(三)积极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各单位要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实效突出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全体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有效预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有条件的单位要聘请专业消防人员讲课,讲授预防、灭火、自救、逃生知识,人员较多的单位要积极组织职工开展消防演练工作,提高职工自防自救能力。各单位一定要对重点工种人员开展一次面对面的防火知识、常识和遵章守法、岗位责任教育,让职工熟悉并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掌握扑救初起火灾的知识,提高防火工作的自觉性。
(四)深入开展冬季防火安全工作大检查。
各单位在冬防期间,要本着对人民负责、对单位负责、对国家负责的精神,要紧紧围绕“消除火灾隐患、构建和谐社会”这一主题认真做好消防安全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不留后患。对重点部位要落实具体负责人,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防范。各单位对重要岗位和重点部位要经常做到自查,及时发现并消除检查出的问题。
各单位要把在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局办公室。在此期间,文化局将配合市消防支队对我系统各单位的冬防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对工作不力、不落实有关规定、火灾隐患突出的单位将进行通报。
四、几点要求
(一)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全力确保今冬明春的消防安全工作不出现任何问题,力争在全系统做到无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文化系统的稳定做出贡献。现在正处于文化系统的改制进程中,多年积累的矛盾日益凸现,部分单位职工的情绪不稳定,在这一时期各单位领导要做好职工思想工作,从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为下一步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各单位要积极做好今冬明春的防火工作,切实把此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按照“安全自管、隐患自查、责任自负”的防火工作原则,落实好各项防火工作。单位负责安全防火工作的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要经常进行防火工作检查,切实做到查细、查实,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做到检查到位,整改到位。
(三)严格落实值班、值宿制度。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领导要亲自带头值班、值宿,节日期间增加值班、值宿人员,重点岗位、重点部位要派专人死看、死守。对此期间不履行职责,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工作玩忽职守,造成重大火灾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