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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文化局关于印发《2006年春季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今春的防火工作从3月1日起至5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从3月1日至3月15日为动员部署阶段。各单位要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春季防火工作方案,明确人员分工,落实工作责任,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针对春季火灾发生的特点,召开全体职工大会进行动员和部署,宣传防火、灭火、自救、逃生知识。
  第二阶段从3月15日起至5月8日为检查和隐患整改阶段。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要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要求,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开展全面的自检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要进行整改。
  在此期间,局办公室由领导带队组成检查组,对所属单位逐一进行检查,对自查工作不落实、不到位的,应依法依纪给予其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行政处分,并要求限期整改落实。
  第三阶段从5月9日至5月31日为验收总结阶段。局办公室协助配合市有关部门对系统各单位春季防火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对玩忽职守、隐瞒不报、工作拖拉、不进行彻底整改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要进行批评教育。
  四、组织领导
  成立长春市文化局春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龙 华
  副组长:佟德军 于伟民
  成 员:吴洪波 左 扬 赵笠村 曲 笑 张 伟
  张佰成 刘慧娟 尹振安 刘志杰 庞立群
  韩兵侠 宋 强 刘红宇 蔡维民 李尚律
  董玉林 李宪军 吴树山 刘志超 张锡同
  王宪臣 姜 萌 张明军 刘丽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直属各单位日常消防安全的督促、检查、指导工作。
  办公室主 任:佟德军
  办公室副主任:吴洪波
  五、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加强对“春防”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落实“春防”工作精神,对本单位消防工作进行周密部署,认真检查,并督促落实,把消防安全工作作为关系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单位兴衰、人身安危的大事来抓。
  (二)突出重点,落实责任。系统各单位要在本次“春防”工作期间召开全体员工大会,明确工作重点,部署“春防”工作和消防整治工作任务,建立和落实防火领导包保责任制,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要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计划,真正做到整改责任落实、任务落实、资金落实和时间落实,并确保火灾隐患得到彻底整改。要成立本单位的消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日常防火安全工作,使“春防”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橱窗、板报等宣传媒介,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发布大风天防火预报,宣传大风天室外动火的危险性、火灾的危害性和开展春季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宣传消防法规、防火和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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