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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文化局关于做好2006年“五一”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长春市文化局关于做好2006年“五一”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直属各单位:
  2006年“五一”即将来临,为加强各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全系统职工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五一”长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站在代表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本着对国家和人民负责的态度,对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周密、细致的安排,加强领导,确保万无一失。
  二、各单位“五一”前要对本单位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落实具体责任人和具体措施,做到死看死守。
  三、开展安全教育,全面提高职工的防火、防盗意识和技能,特别要做好重点部位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四、要加强对文件、印信、档案、贵重物品的管理,实行专人负责,节日期间锁好封严,严防失窃。严禁在办公室存放现金、有价证券以及贵重物品。财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不准超额存放现金。
  五、认真落实各项防火措施,严格遵守有关消防安全的各项规定,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六、严格执行值班、值宿制度。各单位要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值宿工作,值班值宿人员要恪尽职守、尽职尽责,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遇到紧急情况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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