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文化局关于印发《第四届长春文化艺术周总体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第四届长春文化艺术周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OO六年七月十八日
第四届长春文化艺术周总体方案
为活跃和丰富市民文化生活,进一步宣传推介亚冬会,动员激励全市人民积极投身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伟大实践,市政府决定举办第四届长春文化艺术周,现制定总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五中全会精神,以不断提高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能力为目标,以丰富市民文化生活为目的,以展示艺术创作成果和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为主要形式,以“喜迎亚冬会”为主线,以东博会等大型会展活动为重要载体,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加强精品创作,积极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优化文化市场管理,进一步推动我市文化事业的繁荣和文化产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先进性原则。举办第四届长春文化艺术周,要有利于提高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有利于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有利于推动我市文化事业的繁荣和文化产业的发展。
2、坚持群众性原则。要加强对社区、校园、企业、农村文化的培育和指导,做到“以城带乡、城乡联动”,吸引群众广泛参与,力争把本届文化艺术周办成全市人民的文化艺术盛会。
3、坚持地域特色原则。在积极引进高层次、高水准的专业艺术表演,不断提高艺术周活动的质量和水平的同时,要更加突出地域文化特色,更加充分地展示我市的艺术成果,使长春文化艺术周成为深受市民喜爱的、在全国有一定知名度的、具有浓郁东北特色的文化品牌。
4、坚持创新原则。要认真总结前三届长春文化艺术周的成功经验,立足现有基础,大胆创新,特别是在市场化运作方面要实现新的突破,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三、时间安排
第四届长春文化艺术周定于2006年9月3日至9日举办,历时7天。
四、活动内容
(一)举办开幕式文艺晚会
9月3日下午3:00时,在文化广场举行千人古筝演奏会,作为开幕式的前奏曲;晚上7:00时,在长春宾馆礼堂举行开幕式文艺晚会,邀请国家梅花奖艺术团进行专场文艺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