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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文化局关于印发《长春市文化局2007年春季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春市文化局关于印发《长春市文化局2007年春季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直属各单位:
  现将《长春市文化局2007年春季防火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长春市文化局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长春市文化局2007年春季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市直文化系统春季防火工作,预防和减少一般火灾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和群死群伤恶性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文化系统深入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2007年春季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长府办发[2007]7号)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省消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系统各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意识,全面提高全体职工的消防安全素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稳定全市火灾形势,确保火灾隐患不断减少,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长春”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主要任务
  要把高标准抓好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作为今春防火工作的突破口。通过扎实有效的普查整治和教育宣传,确保隐患“新量”不增、“存量”减少。
  检查的主要内容:
  1、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逐级落实了消防安全责任制,各个岗位人员是否认真履行岗位防火工作职责。
  2、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是否针对本单位的实际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是否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整改资金,是否按期整改火灾隐患。
  3、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及防火预案制定、演练、落实情况。人员密集场所如图书馆、幼儿园、影剧院、排练场、学员宿舍、对外出租的营业性场所等在工作或营业期间是否保证疏散通道畅通,安全出口是否锁闭,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记、应急照明是否被遮挡覆盖,火灾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并组织了演练。
  4、公共场所建筑消防设施情况。如图书馆、影剧院等场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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