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文化局关于做好2007年“五一”放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2007年“五一”即将来临,为加强各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全系统职工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五一”长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站在代表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本着对国家和人民负责的态度,对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周密、细致的安排,加强领导,确保万无一失。
二、搞好节前排查和预防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安全、稳定等方面问题的排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落实具体责任人和具体措施,做到死看死守。
三、开展安全教育,全面提高职工的防火、防盗意识和技能,特别要做好重点部位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认真落实各项防火措施,严格遵守有关消防安全的各项规定,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要加强对文件、印信、档案、贵重物品的管理,实行专人负责,节日期间锁好封严,严防失窃。严禁在办公室存放现金、有价证券以及贵重物品。财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不准超额存放现金。
五、严格落实值班、值宿的各项规章制度。各单位要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值宿工作,要坚持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中层干部在岗值班,值班、值宿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岗位,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随时处置有关事项,确保节日值班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六、建立和保持顺畅的通讯联系,保证政令畅通和应急事件的快速反应,遇到突发事件应按照应急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并上报。
七、局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人员在节日期间对各单位的值班值宿工作进行抽查,对值班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进行批评教育,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各单位要在4月28日前将节日期间的值班、值宿安排报局办公室。
特此通知
长春市文化局
二00七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