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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文化局关于做好“五一”放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长春市文化局关于做好“五一”放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单位: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精神,2008年“五一”国际劳动节从2008年5月1日至3日放假,5月4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单位要安排中层干部值班,领导班子成员带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认真执行重大紧急情况报送工作制度,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不得迟报、瞒报、漏报,确保职工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假期。
  各单位在4月28日前将节日值班表报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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