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组织问卷测评。群众问卷测评由市、县行评办根据实际情况,在服务对象比较集中的办事大厅、服务窗口、基层站所以及人员比较集中的公园、广场、车站等场所进行现场随机测评。第四季度由各级行评办组织集中测评,具体测评考核办法另行下发。
(三)工作考核和总结阶段(2010年11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
1.测评考核计分比例。以群众问卷测评为主,群众问卷测评得分和工作考核得分按70%和30%的比例计入总分。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评议代表数据库,实行日常评价与集中测评相结合,建立体现整改情况和发展变化的科学评价体系。
2.工作考核实行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主要考核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解决群众反映问题的数量和质量,尤其是承诺解决的1-2个突出问题。对年度内发生特别重大责任事故、被中央主要新闻媒体曝光查实的、领导班子成员被立案查处的,要实行一票否决,对年度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被省级主要新闻媒体曝光查实的每件要扣3分。国务院纠风办召开现场会或予以表彰的加3分;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经验和做法的加2分;省行评办召开现场会或《山西日报》报道经验和做法的加1分。
3.实行测评考核结果报告制度。县级的评议结果要报市行评办,经市行评办汇总统计后,报市政风行风评议领导组审定,并发通报在新闻媒体予以公布。
4.评议结果的运用。评议结果要向同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组织人事部门和上一级政府纠风办、行评办报告,对垂直管理单位要向上一级领导机关报告,评议结果要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文明行业(单位)评选等,并作为考核部门及其主要领导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对群众满意度高、综合测评考核名列前茅的部门和行业,市政府将作为政风行风建设先进集体予以表彰;对于群众满意度低、综合排名靠后的单位,将对其领导班子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并取消当年评优资格,记入廉政档案。
今年尤其要加大对基层站所评议结果运用的力度。将基层站所的评议结果作为对其上级主管部门政风行风评议年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当年被评为前三名的“双评”市直参评单位的基层单位,由市政府以“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群众满意基层单位”在全市通报表彰;对当年排名最后的“双评”市直参评单位的基层单位,由市政府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并由市级主管部门负责人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五、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