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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汾市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4、市政府组织集中宣传。11月1日,由市政府办公厅和尧都区政府统一联动,在临汾市区进行一次大规模的集中宣传活动,主要在临汾宾馆门前和平阳广场等公共场所进行宣传。
  (1)临汾宾馆门前的宣传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建设局、环保局、公安局、林业局、卫生局、地震局、气象局、畜牧局、煤炭局、安监局、交通局、人防办等部门参与。具体是在宾馆门前设立宣传咨询处,悬挂“临汾市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咨询处”的横幅,摆放宣传版面,散发宣传资料。同时,在市政府西楼前、市府街悬挂“热烈祝贺《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颁布实施,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公共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大力开展应急知识宣传、切实增强民众参与应对力”等数条宣传横幅。
  (2)平阳广场的宣传由尧都区政府具体承办。主要是设立咨询处,摆放有关应急知识版面,组织有关人员为市民发放应急知识宣传资料,做好现场宣传工作,接受市民的咨询,解答过往市民提出的各类突发事件应对方面的问题,并在市区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横幅30余条。
  届时,市政府有关领导将前往以上两个宣传处,身披印有“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提高应急事件处置力”的彩带,为市民散发宣传资料。
  5、加强应急队伍的培训。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培训工作,要组织专人定期对专业队伍人员进行培训。市政府应急值班室将邀请市政府法制办贾民远同志,于11月6日为市直各部门应急专业救援队伍人员详细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6、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宣传周期间,市消防支队将组织一次高层建筑火灾事故应急扑救演练活动,切实增强实战处置能力。
  7、各县市区政府也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周活动。各县市区政府也要从本县域的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制定宣传周实施方案。一是根据地域和行业特点,编发公共安全手册;二是制作宣传海报,在社区、乡村、企业、学校以及工地、车站、市场、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广泛张贴;三是在当地电台 、电视台播放公益广告和应急知识短片,在公共汽车、出租车等运输工具上广泛宣传;四是在主要公共场所设立宣传栏,摆放展板,悬挂标语,发放宣传资料。
  四、宣传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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