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山西平朔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2×300MW)发电机组上网电价的通知
(晋价商字[2009]301号)
省电力公司、山西平朔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华北电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919号)精神,现将山西平朔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2×300MW)发电机组上网电价通知如下:
山西平朔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2×300MW)发电机组上网电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3253元,从2009年11月20日起执行。2009年11月20日以前的上网电量,从环保部门对脱硫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执行每千瓦时0.315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