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规范和制约。
1.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和“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奖罚分明、制约有效”的行政执法运行机制,依法核准、界定并公告行政执法职权,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法制局牵头,发展改革局、编办、监察局配合)。
2.认真落实行政案卷评查工作。行政机关应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行为的相关文书、证据材料、监督检查记录按有关规定及时立卷归档。上级行政机关要定期对下级行政机关的执法案卷定期开展评查,发现有违法或者不规范的,要尽快纠正(各行政机关负责)。
3.提高行政复议及应诉水平。认真贯彻
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增强行政复议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提高行政复议的质量和效率。鼓励、倡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法制局和各行政机关负责)。
4.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支持、鼓励人民群众、新闻媒体对行政执法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曝光,对检举、曝光的问题要及时核查、依法处理(法制局、监察局牵头,各行政机关配合)。
5.依法公开政府信息。认真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
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政府办公室、监察局负责)。
(六)加强法制教育,维护法律权威,努力营造与推进依法行政相适应的社会氛围。
1.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培养领导干部良好的法律思维和依法解决矛盾的能力,提高领导干部的整体法律素质(人事局负责)。
2.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考核制度。对公务员尤其是行政执法人员要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全面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法律素质(人事局、法制局负责)。
3.加强面向人民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开展普法教育,着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素养(司法局负责)。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加快推进依法行政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由行政首长直接挂帅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协调机制,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不断提高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依法行政水平。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有关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副秘书长和市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局、市法制局、市司法局、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各级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以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要根据粤府〔2007〕85号文和本实施意见,并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将依法行政工作作出任期目标管理五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到目标明确、任务落实、措施有力、责任到位,并切实加强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