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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建设厅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失效]

  厅安委会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成员单位派人参加,厅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
  (六)约谈制度
  建设系统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安全事故,或发生重大社会、政治影响的事故,厅安委会要约请事故发生地的市建设主管部门安委会主要负责人到厅安委会汇报、谈话。
  (七)专人联系制度
  厅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指定专人担任本处室、单位的联系人,承担以下工作:
  1、负责与厅安委会办公室的日常联系;
  2、每季度末前10日向厅安委会办公室书面报送本季度工作情况和下季度工作安排;
  3、年度及时报关本处室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安排计划;
  4、承办所在处室、单位安全事故的接报工作。
  (八)安全应急值班制度
  1、正常工作日、双休日,厅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应急值班;
  2、重要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和“十一”等长假),安委会办公室统一安排成员单位负责全厅的安全应急值班,并将值班安排表报(送、发)有关部门和单位;
  3、安全应急值班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建设领域安全事故与自然灾害的接报工作;
  4、安委会成员应保持24小时移动电话开机,保证应急通讯畅通。

  五、厅安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厅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厅安委会的日常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组织起草、提出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研究、提出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重要政策、制度。
  (二)提出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等工作建议并组织实施;及时转发有关安全方面重要文件和领导讲话,及时起草印发有关安全预警通知、重大事故通报等文件。
  (三)负责与建设部安委会办公室、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厅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市安委会及办公室的日常联系,报送、传达重要情况和有关信息;加强与成员单位的沟通与协调。
  (四)筹备厅安委会会议,印发会议通知,起草会议纪要;督促、检查厅安委会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并及时向安委会负责人报告。
  (五)组织对建设系统人员的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和应急管理培训,以及面向社会开展应急知识宣传工作。
  (六)承办厅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
  山西省建设厅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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