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准确把握补贴政策要领,做好油价补贴各项工作。
1.补贴的范围原则上要按统一规定执行。规定补贴范围之外的企业和个人,因油价上涨增加的支出,应通过产品、服务的价格转移或自我消化,原则上不得纳入补贴范围。
2.结合实际,合理制定具体补贴办法。市农业、林业、交通、城管等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结合我市及行业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具体补贴办法。
(1)合理确定补贴标准。对城市出租车司机的补贴,原则上以车辆数为依据核定补贴标准;对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和水路客运经营者的补贴,原则上以客位数为依据核定补贴标准;对城市公交、林业、渔业及远洋渔业的补贴,原则上以补贴用油量为依据核定补贴标准。
(2)合理确定补贴渠道。本着低成本、高效率、少环节的原则,根据不同行业的不同特点, 建立快捷、有效、可操作性强的补贴渠道,公平合理地分配发放补贴资金, 尽可能使补贴对象满意。
(3)合理确定补贴对象。避免不同行业的油价补贴出现交叉现象,以体现油价补贴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原则。
请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于2007年11月8日前将本行业资金分配方案报市财政局。
3.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等单位,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做好这次油价补贴工作,加强对下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要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各县区应在本通知下发后,根据本县区行业主管部门报送的并经审核后的补贴发放方案,尽快将补贴资金兑付给补贴对象。同时,各级财政部门应配合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使补贴对象了解政策内容及补贴工作进展情况,避免因沟通不畅、宣传不力而引发社会矛盾。
(三)加强补贴资金监督管理。
为确保补贴资金落实到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规定,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对补贴资金的分配、发放和管理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做到公开透明,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到位,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发现问题要马上报告,立即纠正,重大事项应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处理。对违反财经纪律和补贴政策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追究行政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工作涉及面广、复杂程度高,地方各 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要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认真细致、谨慎扎实地做好各项工作,确保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工作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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