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资金由市财政下达到市农业局,由市农业局依据所核定的渔船用油量和资金分配方案将油价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补贴对象。
(二)林业油价补贴资金,由市林业局根据省林业局和省财政厅下达的林业补贴用油量 (6559吨)及补贴资金(434.9万元),核定各县区及市直国有林业企业和林场苗圃的用油量、补贴时间 (12个月)、补贴标准(663.04元/吨)、补贴比例(100%),作出资金分配方案。
补贴资金由市财政下达到各县、区财政局,再由县区财政局负责发放给补贴对象;市直单位由市林业局负责发放给补贴对象。
(三)城市出租车油价补贴资金,由市交通局根据省交通厅和省财政厅核定我市的出租车数量(593台)及补贴资金(87.7万元),核定各县区及市直出租车数量,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补贴资金由市财政下达到各县区财政局,再由县区财政局负责发放给补贴对象;市直单位由市交通局负责发放给补贴对象。
(四)农村道路客运油价补贴资金,由市交通局根据省交通厅和省财政厅核定我市的农村道路客运车辆总座位数(4737位)及补贴资金(238万元),制定具体资金分配方案。补贴资金由市财政下达到各县区财政局,再由县区财政局负责发放给补贴对象;市直单位由市交通局负责发放给补贴对象。
(五)水路客运油价补贴资金,由市交通局根据省交通厅和省财政厅核定我市的水路客运船舶总客位数(6078位)及补贴资金(163.8万元),制定具体资金分配方案。补贴资金由市财政下达到各县区财政局,再由县区财政局负责发放给补贴对象;市直单位由市交通局负责发放给补贴对象。
(六)城市公交油价补贴,由市城市管理局根据省建设厅和省财政厅核定我市的城市公交用油量(1961吨)及补贴资金(130万元),负责制定全市具体的资金分配方案。补贴资金由市财政下达到各县区财政局,再由县区财政局负责发放给补贴对象;市直单位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发放给补贴对象。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为做好我市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工作,根据省的要求,决定成立市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黄建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程越华(市政府副秘书长)、梁国华(市财政局局长)
成 员:贺新彬(市财政局副局长)、刘伟强(市规划建设局局长)、叶王明(市交通局局长)、叶春球(市农业局局长)、谢雄鹰(市物价局局长)、邓志伟(市林业局局长)、黄启崇(市城管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工贸发展科,办公电话:3388336),由贺新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建中(市财政局科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区要相应成立由县区长任组长,财政、物价、行业主管部门等参加的县区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监督本县区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各有关主管部门的具体发放工作。市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成立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工作小组,并指定人员具体负责本行业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各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在大力宣传油价补贴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当地情况,制定本地区、本行业具体补贴办法,确保补贴工作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