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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3、加大综合整治力度,构建友好环境。加快实施“碧水”、“蓝天”工程,加强造林绿化工作,构筑我市的生态屏障体系。2010年,森林覆盖率58%,生态公益林250万亩,100%的县达到林业生态县标准;城市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以上。
  加强对水资源的保护。一方面要切实做好水质性保护。重点开展对饮用水源地螺河流域和公平水库集雨区域的专题研究,制定专项保护规划,确保饮用水安全。全面开展近岸海域水质常规监测工作。2010年,地表水、海水水质按不同功能区域分别达到国家地表水质和海水水质标准的相应类别,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98%以上。另一方面要贯彻执行《汕尾市治污保洁工程实施方案》。继续整治市区奎山河、海丰龙津河和陆丰东河,控制流经城市河段的有机污染。建设重点城镇污水处理厂,缓解和遏制纳污河道和近岸海域水体污染的发展势头。加快建设市区西区污水处理厂、公平水库综合整治、螺河综合整治、榕江陆河段整治等。完善配套市区垃圾处理场设施,促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水平以及“三废”排放达标处置率2010年,工业固废处理处置率90%以上,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处理处置率100%;工业废水达标处理率95%以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控制在计划指标(化学需氧量4万吨,二氧化硫2.4万吨,氨氮O.5万吨,工业粉尘0.3万吨,烟尘0.8万吨,固体废物O.1万吨)以内。
  积极防治大气污染。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和省的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计划。限制使用含硫量高的燃料。2010年,酸雨发生频率控制在40%以内。强化机动车尾气污染监督,严格执行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2010年,机动车尾气达标率90%以上。
  工业污染防治由末端治理转为从源头抓起、以防为主的全过程控制,坚持推行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并与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技术改造、资源综合利用、污染物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相结合。坚持基本建设和技改项目与环境治理“三同时”的原则。推广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或代用品,提倡绿色消费,树立环保的新生活观念。要逐步建立环境补偿的市场机制,完善环境影响评估制度、环境保护综合决策机制、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和公众参与环境监督制度。
  建立完善资源环境综合数据库以及面向社会服务的资源环境信息系统,实现自然生态保护、国土整治、环保监测、污染治理等的网络化与智能化。注重环境管理技术能力建设,强化环境监测、监察、宣教、核应急等。
  4、合理保护和开发自然资源。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严格执行汕尾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2010年耕地保有量160.45万亩,基本农田保护区143.75万亩。加强对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重要渔业水域、优质滩涂和海湾,以及珍稀濒危物种集中分布区等特殊生态功能系统的保护。着力解决人为因素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推动自然保护区和生态示范区建设。2010年,完善公平至大湖鸟类自然保护区和陆河南万红椎林自然保护区;建成海丰莲花山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学堂坑自然保护区、汕尾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和海丰县东关联安围自然保护区。加强对矿山资源开发,采石(土)场等生态恢复工作,加强旅游业、“三高”农业和海洋开发的环境管理,加强对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滩涂红树林的保护和建设。
  加强海洋资源保护与管理。严格控制乱围垦、乱填海、破坏浅海滩涂和自然湿地,控制掠夺性捕捞,防止海洋资源进一步衰退,促进海洋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重点是强化品清湖的保护。完善和新建十个自然资源保护区。加强对已建成的汕尾港贝类及海砂资源(市级)、陆河县花鳗鲡资源(县级)、陆河县大鲵资源(县级)等三个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新建汕尾市碣石湾海马资源(市级)、汕尾市遮浪角东人工鱼礁区海洋生态(市级)、陆丰市碣石湾金厢水产资源(县级)、海丰县公平水库山瑞鳖资源(县级)、海丰县九龙湾海洋生物多样化(县级)、汕尾市红海湾水产资源(县级)、汕尾市城区龟龄岛海洋生态(县级)等7个地方级自然保护区。逐步推进地方级自然资源保护区的升级工作。认真落实省人大关于建设人工鱼礁、保护海洋资源环境的议案项目,在我市沿海建设人工鱼礁12座,其中,生态公益型和准生态公益型7座,开放型5座。
  七、统筹城乡发展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要做好“三统筹”:
  --统筹城乡规划、建设与管理。规划是龙头,是城乡建设和发展的依据。要从抓好规划人手,按现代化要求在全市划定中心城区、城镇密集区、产业开发区、生态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等区域性功能区,合理构建城镇职能分工、规模和空间布局,促进各村镇实现整体功能优化、发展更具特色。2006年完成全市乡镇的总体规划编制,2007年完成全市所有行政村规划编制。
  --统筹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努力形成城乡衔接的公共交通、供水供电、邮电信息等网络。增加财政资金对农村的投入,集中力量搞好乡村道路、饮水安全、清洁能源、人畜分离、环境卫生、信息网络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统筹城乡社会事业发展。鼓励和引导城镇社会事业向农村延伸。增加政府对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投入。以城镇为依托,建设商贸机构、培训机构和金融服务机构等协作配套的产业发展支撑体系,促进城镇发展动力体系的形成,降低城镇户口准入条件。重点解决渔农剩余劳动力转入二、三产业,吸纳带动渔农人口向城镇集聚。改革传统的农村社会管理方式,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探索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教育、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等农村公共服务体系。
  (一)市区的定位
  市区应发挥汕尾核心城市的功能,强化其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作用,增强对全市的辐射带动能力。其发展定位是:粤东沿海具有旅游渡假特色的现代化滨海工业城市。要按定位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经营,抓好城市基础设旋建设,加快重点市政工程项目的建设步伐,加速市区的扩容提质,进一步拓展市区作为区域中心的城市功能,发挥其集聚资源、整合结构以及辐射带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龙头作用。
  “滨海休闲渡假特色”--市区靠山临海环湖,有其独特的地缘地理条件,具“滨海”特色。要保持市区目前的环境质量并进一步改善,发挥“休闲渡假”的优势。以新港大桥和环湖建设为纽带,规划建设凤山、银牌、沙舌、屿仔岛、白沙滩等旅游、文体设施,因地因势把市区建设成依山面海、滨水环湖的美丽的滨海城市。
  “现代化工业”--市区要以电力工业和电子工业为主导工业着力发展,加快高新技术的引进和产品的研究、开发,加快汕尾新港的规划建设和现有港口的优化利用,这是市区发展的“动力”要素。防止重污染工业的进入,对汕尾发电厂等重大项目的环境保护实施全程监管。
  市区规划要凸现“三山两湖、两湾一海”的区位大势,突出“海在城中,城在山间”的形态特征,构筑“一带两轴三片多组团”的城市空间发展格局。
  加快市区基础设施建设。尽快配套完善现有市区内的道路建设。“十一五”期间重点规划建设四大工程:新港大桥、新湖大道、新衢路(贯穿硫璃径岭的主干道,暂定名)和环湖大道。同时规划建设屿仔岛渡假区、金台山公园并完善妈祖文化公园。
  (二)城镇体系建设
  全市城镇发展格局要体现中心集聚、轴线拓展,逐步形成以中小城市和中心镇为依托,以骨干公路沿线为主轴的集约开发态势,建立起组合有序、优势互补、整体协调、持续发展的城镇体系。 “十一五”期间突出抓好各县(市)的县城规划、建设;以10个中心镇(海城、公平、梅陇、可塘、碣石、甲子、南塘、河函、河口、螺溪)为重点,全面做好城镇化的规划。要加快中心镇建设,坚持因地制宜,明确定位,进一步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城镇品位,增强中心镇吸纳就业和发展服务业的能力。要打造专业强镇,围绕主导产业龙头企业,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形成专业分工明确,配套完整的产业集群,要继续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注重培育品牌名牌。通过整合城乡土地,促进城镇紧凑发展。“十一五”期间,逐步形成市区、东海、海城三大中心城区;广汕公路沿线城镇点轴区以及山区城镇点状发展区。2010年,全市城镇化水平达到60%(第五次人口普查口径),其中,中心镇以上城镇城市化水平达到65%左右;城镇人均道路面积15平方米,建成区绿化率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10平方米,自来水普及率99%。
  甲子、碣石、南塘三个省级中心镇相对集中,既要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又要加强政府引导,采取优惠政策,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形成新的城镇密集区。
  实行以功能分类的“组团模式”扩张,加快形成具有向心集聚、辐射带动效应的城镇群落,使之成为工业化、农业产业化的载体和动力。通过市区和县城、镇的组团发展,建立城、镇之间的发展战略联合,加快城乡连接、协调发展,形成以汕尾市区为中心,海城、东海、河田三县城为重点,其余8个中心镇为卫星群,以交通干线为发展轴的城镇化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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