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汕尾市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的通知
(汕府办函[2005]20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汕尾市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长:卢文辉(市政府)
副组长:林汉洋(市政府)、陈增新(市国土资源局)
成员:施胜章(市监察局)、林奕生(市国土资源局)、张庆宏(市公安局)、陈兴初(市财政局)、康荣贵(市经贸局)、谢耿辉(市工商局)、范民(市环保局)、陈敬锋(市发改局)、黄兴初(市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