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汕尾市反洗钱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汕府办函[2005]18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有效防范和打击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我市经济秩序和金融安全,市政府决定建立汕尾市反洗钱联席会议制度。组成人员如下:
召集人:莫英群(市政府)
成员:林献良(市政府)、石茂胜(人行汕尾市中心支行)、彭振强(市经贸局)、张庆宏(市公安局)、王仍楚(市纪委)、陈赛齐(市司法局)、陈兴初(市财政局)、余锡群(市建设局)、黄英钓(市外经贸局)、邱锦鸿(市文化广播电视局)、梁培文(市国税局)、赖永腾(市地税局)、李文彬(市工商局)、张如芳(市中级法院)、叶文洲(市检察院)、张喻明(汕尾海关)、方壮丰(市邮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