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印发2010年全省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
(汕府办[2010]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省政府办公厅《印发2010年全省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粤府办[2010]4号)转发给你们,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体制建设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必须于6月底前配备充实工作人员,完善工作制度;市应急委成员单位、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具备条件的居委会、村委会等要按照省的要求,确保在两年内完成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建设任务。
二、切实抓好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前期准备工作
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参照省和其他市应急指挥平台建设方案,按照省要在2010年亚运会前实现国家、省、市三级应急平台互联互通的要求,市级争取在6月底前完成《汕尾市应急平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广东省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广东省应急平台体系技术要求》的精神,做好筹备工作。
三、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五个一”示范点建设步伐
各地要按照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五个一”示范点(每个地级市确定一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确定一个乡镇(街道)、一个社区(村)、一家企业、一所学校作为示范点)建设要求,科学规划、精心选点,对被确定为市级基层应急管理试点单位的,市政府将授予牌匾。通过加强示范工作,以点带面,全面加快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步伐。
四、强化应急预案实操性和演练实战性
各地、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演练制度,制订2010年应急演练计划并于3月底前报本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县(市、区)至少举行1次应急队伍“大比武”,检查、提升应急队伍的实战水平,从而提升应急联动能力;承担第16届亚运会帆船帆板比赛、第14届亚洲帆船锦标赛和第七届世界惠州同乡恳亲会“三大活动”任务的有关地方和单位要不断完善相关预案,提高预案科学性和实战性。
五、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
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2007]71号)要求,各地要设立应急管理专项资金,并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加大投入,保障应急队伍的基础建设、装备建设、业务建设、保险福利和日常工作所需资金,确保应急救援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