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行政执法“零错案”。 执法程序、执法文书规范合法,执法案卷装订整齐规范,努力实现队伍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
4.公共服务“零距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理念,坚持规范执法和人性化管理相结合,杜绝粗暴执法、野蛮执法,关心群众疾苦,方便群众生活,努力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树立队伍良好形象。
5.队伍建设“零违纪”。完善长效机制,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裁量标准,确保行政执法公开、公正、公平,无违法违纪现象。
二、主要内容
(一)完善组织建设。规范行政执法队伍机构,建立完善法制、督查、案件处理、快速反应等工作机制,领导班子配备合理、领导有力,党、团、工会组织健全,具有阅览室、活动室等活动场所,组织开展经常性群众文体活动,队伍建设有长远规划、近期目标,年度工作有计划、有考核、有奖评。
(二)规范执法行为。严格在法律法规授权或依法委托的范围内行使职权,认真履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经常性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和教育培训,严格执行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执法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执法资格后,方可上岗执法,未获得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上岗执法。使用省厅统一的执法文书,执法文书书写清晰工整,装订规范、整洁。行政处罚备案及时准确,查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完善和规范执法管理、评议考核、执法监督、过错追究等制度。执法行为文明、规范,严禁粗暴执法,严格罚缴分离规定,票据管理规范。
(三)加强队伍管理。完善岗位责任制,建立思想政治、行政执法、装备管理、内务管理、行为规范、业务学习等规章制度,逐步规范执法工作运行机制。队员执勤时举止端正,着装规范整洁。办公场所整洁卫生,物品放置整齐,执法装备管理良好,执法装备标识规范统一。全年开展集中军事化训练不少于2次,严格遵守党风廉政规定,建立督查考核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举报,开展经常性政风行风教育和便民服务活动。
(四)强化执法保障。人均办公面积不得低于6平方米,配备相应办公设备,满足执法工作要求。根据城市规模,按照豫建〔1998〕47号文件要求,足额配备执法人员以及必要的通讯、办案和作业设备,按不低于人均1.5个座位的标准配备执法车辆,办公经费足额、及时拨付,执法人员待遇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