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强督查检查工作。各省辖市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城市主城区积水点整治及管理工作进行督查督办。6月中下旬,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组织开展城市防汛检查工作,对城市防汛工作不重视、问题多、积水点整治不力、群众意见大的城市,将在全省范围内通报批评。
  七、建立雨水点整治改造信息通报制度。为全面掌握全省城市积水点整治和改造工作进展情况,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在全省建立积水点整治工作信息通报制度。各省辖市市政主管部门要按照以下要求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我厅将对各城市积水点整治改造情况进行通报。
  1.6月10日之前上报各城市目前掌握的积水情况及整治计划、措施等情况(含积水点情况调查表和电子文档)。
  2.今年雨季每次降中雨以上,在降雨次日内上报积水及城市防汛情况。
  3.8月30日之前,上报全年城市防汛工作总结及积水点情况。
  联 系 人:孙聪会  张 忠  杨少辉
  联系电话:0371-68080856  69523920(兼传真)
  电子信箱:hnwscl@126.com
  二○一○年六月一日
  附件
  河南省城市积水点情况调查表
  填报单位(章)                 填报日期: 2010年  月  日
中雨主城区积水情况 
 | 大雨主城区积水情况 
 | 暴雨主城区积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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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水点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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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积水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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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积水点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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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积水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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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积水点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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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积水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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