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狠抓食品案件查处,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强化案件查办工作,尤其要抓好对食品大要案件的排查和查处工作。对流通环节食品违法案件涉及生产环节的食品质量问题,既要依法查处经销不合格食品及其它质量违法行为,又要将有关情况及时移交和通报质检等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对涉嫌犯罪的及时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要充分发挥12315行政执法体系的作用,及时受理和处理食品安全方面消费者的申诉举报,依法调解消费纠纷,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积极构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强化建章立制工作,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体系建设。加快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步伐,根据“金信工程”和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利用科技手段,整合信息资源,加强互联互通,着力构建工商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网络体系。要按照《
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层层制定和落实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反应能力建设,形成全系统上下贯通的食品安全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社会监督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与各级消费者协会、食品行业组织和有关新闻媒体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消协组织的社会监督、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及新闻舆论的监督和宣传引导作用,通过扩大12315网络和“一会两站”的覆盖面、聘请食品安全监督员等办法,努力营造食品安全监管良好的社会氛围。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不断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假辨假及依法维权能力。
四、整治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各分、县局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服务意识和法制意识,切实把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各项业务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职能机构按职责分工协作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结合本辖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全面部署,层层分解任务,积极稳妥地认真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分、县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及时报送市局。
(二)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分、县局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和其他相关职能机构在工作中既要坚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内部间的相互配合,分工协作,形成合力。要加强区域间、地区间以及与公安、农业、质检、卫生、商务和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和相关行业组织、群众团体、新闻媒体之间的协作配合,优势互补,信息互通,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整体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