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农村消费者反映强烈的其它突出问题。
围绕上述突出问题,要集中执法力量,对粮、油、肉、蔬菜、酱油、食醋、禽蛋及其制品、水产品、奶制品、豆制品、酒类、饮料、糕点及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县城、乡镇和农村旅游景区景点、车站等重点区域,农村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各种交易会及庙会等重点市场,农村小食品店、个体商贩、小摊点、小作坊、小餐馆等重点对象,开展“拉网式”反复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严格进行规范和查处,确保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二)集中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的专项执法检查。
针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有效维护流通环节食品经营秩序。
1、检查的重点品种是:粮、肉、蔬菜、奶制品、儿童食品、老年食品、保健食品、豆制品、饮料、酒类、调味品、食用油、禽蛋及其制品、水产品等。通过有针对性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注水肉、病死肉、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活动。
2、检查的重点区域是: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等。通过对小食品店、个体商贩、小摊点、小作坊、小餐馆的检查,坚决取缔无照商贩,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
3、检查的重点市场和主体是: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品经营企业等。通过对市场和企业自律制度建设的检查,监督和引导经营者在今年内基本建立健全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质量承诺、协议准入和市场开办者质量管理责任等制度。
(三)集中开展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
结合不同季节和节日的特点,着力整治不同季节和节日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季节性和节日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l、春季:以包装食品、腌制食品、干菜制品等为重点,突出整治保质期限、添加剂使用、标注标识等方面的问题。
2、夏季:以冷冻食品、生鲜食品、饮料饮品等为重点,突出整治冷藏条件、过期变质、卫生要求等方面的问题。
3、秋冬季:以散装食品、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干果、坚果等为重点,突出整治标签内容、药物残留、掺杂使假等方面的问题。
4、“五一”、中秋、“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以月饼、糕点、儿童食品、保健食品、酒类特别是白酒等节日性食品为重点,突出整治价实不符、过度包装、搭售商品、虚假宣传及欺诈消费者等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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