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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关于开展液化石油气站(点)专项检查整顿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关于开展液化石油气站(点)专项检查整顿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7年)


  根据省市领导的批示和市政府会议精神,市局制定了《关于开展液化石油气站(点)专项检查整顿的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并抓好落实。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开展液化石油气站(点)
专项检查整顿的实施方案

  为确保全市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祥和、愉快的春节,根据省市领导在省政府《信息快报》(专报)第33期《网称西安液化气点无一合格》上的批示和市政府会议精神,现就全系统开展液化石油气站(点)专项检查整顿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西安市燃气管理条例》、《城市燃气管理办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突出重点,依法整顿,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长效监管。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液化石油气站(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赵长春局长为组长,郭怀玉巡视员为副组长,市局各业务处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企业个体监管处。
  各分、县局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业务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基层工商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狠抓落实。
  三、目标任务
  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对液化石油气换气站(点)和储罐企业的全面检查整治,节前和节日期间要集中突击检查,对无证照经营的全部取缔,确保1户不漏;对有证无照的责令限期办理营业执照;对证照过期的要进行关闭,责令限期补办证照。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不符液化石油气的经营者及储罐企业进行规范和整顿。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采取长效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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