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取缔集贸市场活禽交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7年4月23日)
现将《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取缔集贸市场活禽交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抓紧组织实施。
二○○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取缔集贸市场活禽交易专项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陈宝根市长3月14日在雁塔区检查创卫工作时的讲话精神,2007年4月6日,市局召开落实陈宝根市长讲话精神,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专题会议后,各分局积极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开展以取缔活禽交易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4月16日至19日市局检查取缔集贸市场活禽交易整治工作之后,发现已关闭的经营户又继续营业,活禽交易取缔工作没有完全落到实处。为进一步加大取缔工作力度,巩固整治成果,确保国家卫生城市技术考核达标,为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根据《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07]2号)文件精神和市创卫办[2007]18号《限期整改达标通知书》的要求以及市创卫办4月19日会议精神,结合我市活禽交易市场现状,制定取缔集贸市场活禽交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
一、整治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和“四化”发展理念为指导,巩固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不断提高全市市场建设标准,推进规范化室内市场建设改造,扩大创卫达标市场覆盖面,着力解决集贸市场管理的长效机制,全面取缔活禽宰杀、销售经营活动,使我市集贸市场5月10日前全面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
二、工作安排
(一)2007年4月底以前为集中整治阶段
1、各分县局依照集贸市场专项整治标准,对现有集贸市场认真进行分析研究,查找存在的难点问题,对未达标集贸市场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治,对整治仍不达标的市场,在不影响群众生活的前提下,建议区县政府予以关闭,力争按创卫技术考核要求全部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