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打击合同欺诈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的通知
(2007年)
为了加大打击合同违法行为的力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2007年合同监管工作要点的要求,市局决定集中力量,在4-7月份开展打击合同欺诈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专项检查的重点和目标
(一)重点检查农副产品订购、重要生产资料买卖、加工承揽、旅游、中介、外贸及建设工程等合同,严厉打击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的违法违章行为。同时针对大型酒店、商场、超市等场所内的店堂告示中出现的显失公允格式条款进行专项检查整顿。
(二)这次检查行动的总体目标是充分发挥合同监管行政职能,严厉打击合同违法行为,在全社会树立诚信履约意识,营造良好和谐的市场经营环境。通过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合同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有效遏止合同违法行为,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减少广大企业和群众的资产流失,促进我市市场交易秩序的良好运转。
二、时间、方法和步骤
(一)时间:2007年4月20日至7月30日
(二)方法:采取举报与自查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
(三)步骤:
第一步,宣传发动。组织广大合同监管干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干部的业务水平,调动查处合同违法行为的积极性。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专人受理投诉和举报。
第二步,企业自查。组织企业对近两年来的合同进行自查,指导帮助企业加强合同管理制度建设,动员企业自查和全社会举报。
第三步,重点检查。根据工商所日常巡查掌握的情况和线索,积极组织力量,有所侧重地对本辖区合同问题较多的区域和行业,进行重点检查。主要检查企业的合同签订、履行情况,有无欺骗、被骗或其他合同违法行为。重点检查要细致,不得走过场。
三、要求
(一)各分县局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主管领导要亲自抓,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每个分县局查处合同违法案件数必须达到或者超过2件,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调查研究,摸清情况,抓好大案要案的查处。各分县局要深入企业,查清当前合同违法行为的特点,摸清存在的问题,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发现大案要案,要及时组织力量,尽快依法处理。对典型合同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介予以曝光,教育企业,震慑违法分子,严厉打击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
(三)认真贯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认真做好涉农合同帮扶工作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民增收的指导意见》精神,重点打击涉农合同欺诈行为,营造安全的农业市场交易环境。结合12315和消费者投诉网络,及时处理涉农合同案件,揭露农业订单在合同欺诈中的特点和惯用手法,提高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广大农户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识“诈”防“诈”能力。集中力量打击利用合同坑农、害农,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典型涉农合同欺诈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