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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规范整顿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实施步骤
  规范整顿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07年5月15日前,为调查摸底和宣传动员阶段。担负规范整顿任务的各工商分局,要认真按照市局5月9日专题会议的安排部署,搞好调查摸底和统计工作,务于5月14日上午及时上报统计报表。同时要在辖区内重点地区,采取多种形式,深入群众,宣传有关法规政策,讲清政策界限,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对规范整顿工作的理解、配合、支持。
  第二阶段:2007年5月16日至8月底之前,为全面规范整顿阶段。按照整顿工作任务,结合工商职能,依法对经营电动自行车的店铺进行经营资格审查,并采取强有力措施杜绝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销售;禁止非法生产、组装、拼装和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对无照经营者要坚决予以取缔;对群众举报非法销售、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要坚决依法查处。
  第三阶段:2007年9月1日至9月底,为巩固深化和总结验收阶段。9月上旬,各单位要组织力量对规范整顿工作进行自查和验收,并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整顿成果,防止死灰复燃。市局于9月中旬对各分局规范整顿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接受市政府整治督导组的检查验收。
  五、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规范整顿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市场,是涉及广大经营者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扎扎实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市局成立规范整顿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工作领导小组,市局李军昌副局长任组长,企业个体监管处刘西关处长任副组长,市局注册分局、市场处、企业个体监管处、公交分局、组宣处负责人和城六区工商分局、三个开发区工商分局、双生分局主管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企业个体监管处,企业个体监管处处长刘西关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分局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下力气搞好规范整顿工作。
  (三)落实责任,依法监管。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重点户,难点户要协调有关部门联合行动,采取强制手段,该下架的下架,该扣押的扣押,从严从重处罚,全力卡死生产销售源头,确保超标电动自行车一车不售。
  (四)加强信息沟通和汇报制度。各单位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配合,互通信息,同时要将本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阶段工作总结以及突发与重大情况及时上报市局规范整顿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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